广西艺术学校2025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结果公示
根据工作安排,经教师个人申请,初审专家组审核推荐,广西艺术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校、内外及行业企业专家评审并复核,拟认定广西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4名。现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止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向广西艺术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(地址:南宁市园湖南路24号广西艺术学校民族楼711办公室,邮政编码:530022,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,邮寄的以邮戳为准)。
附件:
广西艺术学校
2025年7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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