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艺术学校摄影摄像设备采购公告
因工作需要,现需采购一批摄影摄像设备,项目预算为11万元,根据学校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》公开询价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。
一、 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摄影摄像设备采购项目
二、询价单位
广西艺术学校
三、项目预算金额:
预算构成(详见设备采购清单)
采购项目内容
| 预算金额
(万元)
| 预计采购时间
| 项目地址
|
电教信息室摄影摄相设备一批(设备采购清单附后) | 11 | 2026年10月下旬 |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 |
四、供应商单位资质要求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,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能提供正规渠道正品行货货源。
2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3.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五、履约保证金
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。
六、响应文件材料
1.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
2.报价文件(加盖公章)
3.单位简介(加盖公章)
4.其他材料:售后服务承诺书(包括质保期、退换货政策等)
符合资质者请将公司营业执照、资质及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交给我单位 (要求: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,密封并加盖密封章;另公司概况、营业执照材料单独装订,放于封标报价文件之外。
七、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
1.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:2026年10月26日下午5:00 前(不接受快递邮寄件,必须现场送达)。
2.递交报价文件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
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清单参数要求,不按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0771-2506969 18978887217
八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采购公告在广西艺术学校官网发布。
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广西艺术学校。
广西艺术学校
2026年10月22日
附件:

